Ch5:有機團結的遞增優勢及其結果
1. 舊時代的社會扭帶未必比現代的社會扭帶力量來的大,大小與同質性與否並沒有強烈的正相關.
2. 反而在現代社會,社會扭帶的力量明顯比較強.以入籍來說,過去的低級社會要取得入籍比現代社會容易的多.
3. 由團結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緊密程度主要取決於(1).共同意識越能包含個人意識,社會關係就越緊密.(2).集體意識的平均強度(3).集體意識的確定程度.
4. 明確又強烈的共同意識才是刑法的基礎所在.所以刑法法條的數目不具有意義,因為他並不能代表共同意識的強烈程度.重點是在法條的分類和分類細目.分類細目越多,代表刑法的力量越是強烈.
5. 共同意識的領域未必有縮小,但集體意識確實是在減弱當中,而出現了許多其他的意識,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個人意識.
6. 雖然宗教和刑法並沒有絕對的連結,但他們卻很明顯是密不可分,並且在刑法減弱的同時宗教也減弱了.
7. 而在社會的一切行為和信仰都失去宗教屬性的時候,個人就越成了宗教的唯一對象了.而個人崇拜即使可以看成是一種共同意識,他也是一種特殊的共同意識,這種共同意識的同質性並不能帶來社會扭帶的加強,反而是衰弱.
Ch6:有機團結的遞增優勢及其結果(續)
機械團結:
1. 由同質性組成的社會是社會的原始型態,稱做群居社會.失去獨立性的群居社會叫做氏族, 氏族主要血緣關係,雖然這血緣關係相當模糊.而由氏族組成的社會叫做「以氏族為基礎的環節社會」,即為一種機械團結.
2. 在這樣的環節社會中,個人隸屬於團體,並沒有個人的概念.而所謂的領導者與支配者的權威並不是個人的權威,是團體所賦予的權威,只是以個人的方式展現.宗教的權威其實也是社會本身集體意識的權威.
有機團結:
3. 有機團結依據的是不同機構的異質性,與機械團結所依賴的同質性截然不同.
4. 有機團結必須要在機械團結完全消失之後才能逐漸發展起來.
5. 在有機團結裡,集中的情形逐漸明顯,以職業組織為主的分類逐漸集中起來.
6. 有機團結的團結是源自於勞動分工,分工是造成差異的主要原因.
7. 舊時帶的中央集權並沒有所謂的人格壓抑,因為舊時代的人根本沒有所謂人格這種概念.
8. 但其實專制體制的開始,當我們把集體的權力交給某個個人的時候,就已經邁向了個人主義的第一步了.
9. 利他主義與利己主義:利他主義並不是近代才產生的,利他主義在舊時帶就已經普遍出現.在個人意識被集體意識完全覆蓋的情況下,個人意識不能算是自我,也因此幾乎沒有所謂的利己主義,只有徹頭徹尾的利他主義.
Ch7:有機團結和契約團結:
1. 工業社會的團結是非強制性的,也因此,社會已經不是一種消極的規範機制了.
2. 社會契約的假設與社會分工是完全不相容的.即使契約關係確實是隨著分工而發展起來的,但是非契約關係也同時發展起來了.
3. 以法律來看,人們不僅不能締結法律不允許的的契約,甚至在法律規定的契約內,法官都還有權力干預契約的內容.
4. 只有契約本身是不夠的,必須還要社會有承認這個契約的默契.契約是必須要有預設條件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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